第一章. 雨水下水道簡介
下水道系統主要包含雨水下水道與污水下水道,此兩者均為地方政府長期及持續性整治之基礎建設工程,其實在古羅馬時代,即有建設下水道公共建設,來處理都市污水及雨水之概念。
古羅馬馬克西姆下水道
(資料來源:http://news.sciencenet.cn/htmlnews/2017/8/386517.shtm?id=386517)
(資料來源:http://news.sciencenet.cn/htmlnews/2017/8/386517.shtm?id=386517)
臺灣的下水道建設最早可追溯至清朝,以臺北地區瑠公圳、大宜圳及士林福德圳等系統,作為臺北城之雨水及污水排放;日治時代,為改善公共衛生訂定「臺北城內排水工事」計畫,此為臺灣最早具系統的市區雨水下水道建設。
民國50~60年代開始,鑑於都市經濟快速發展,都市之排水問題日趨嚴重,各地方政府乃陸續著手辦理各都市計畫區之雨水下水道系統規劃,並逐年編列預算以辦理工程建設。 民國58年初步完成「高雄市原都市計畫區雨水下水道系統」規劃,自73年12月21日下水道法公布施行後,高雄市政府更積極推動下水道建設,既有管線大多因老舊不堪使用,必須加速推動下水道整建工程,高雄市雨水下水道建設實施率於民國99年縣市合併時統計為69.33%,截至106年底提升至74.98%(資料來源:高雄市雨水下水道建設及維護統計分析,林昆德)。 |
高雄市區雨水下水道分布:黃色是現有雨水下水道地區,藍色是預定建置的雨水下水道,有底色的是99年凡那比颱風淹水範圍
(資料來源:高雄市水利局排水地理資訊系統)
(資料來源:高雄市水利局排水地理資訊系統)
雨水下水道系統是以自然河川為主要排水幹線,收集降雨造成地面逕流的排水設施,包含地面逕流收集系統、雨水幹支線、出口水門及抽水站等設施,收集各住戶落水管、雨水井、排水側溝及集水槽等管路,經由幹管排入河川或海洋,低窪地區則必須輔以大型抽水機及水道閘門等設施,以排除下大雨時的積水或防止海水倒灌等狀況發生。其中地面逕流收集系統,若當初規劃設計不當或平時疏予清理維護,則無法使地表逕流適時排除,容易造成積、淹水情形。
高雄市早期未建立污水下水道,所以未有污水及雨水分流之概念,均是合流共用。隨著都市發展與人口增加,都市污水造成環保問題,人們逐漸重視生活品質,民國68年開始愛河整治計畫,開始採雨水、污水分流制,建設污水下水道分流都市污水,回復雨水下水道本身的功能。
高雄市雨水下水道系統分區有後勁溪系統(楠梓、左營等區主要以後勁溪為排水幹線)、愛河系統(三民、鼓山、新興、鹽埕、苓雅等區都是以愛河為主要排水幹線)、前鎮河系統(前鎮區、部分苓雅區則以前鎮河為排水幹線)、鹽水港溪系統(小港、臨海工業區等以鹽水港溪為主要排水幹線。
高雄市早期未建立污水下水道,所以未有污水及雨水分流之概念,均是合流共用。隨著都市發展與人口增加,都市污水造成環保問題,人們逐漸重視生活品質,民國68年開始愛河整治計畫,開始採雨水、污水分流制,建設污水下水道分流都市污水,回復雨水下水道本身的功能。
高雄市雨水下水道系統分區有後勁溪系統(楠梓、左營等區主要以後勁溪為排水幹線)、愛河系統(三民、鼓山、新興、鹽埕、苓雅等區都是以愛河為主要排水幹線)、前鎮河系統(前鎮區、部分苓雅區則以前鎮河為排水幹線)、鹽水港溪系統(小港、臨海工業區等以鹽水港溪為主要排水幹線。
(資料來源:營建署下水道建設計畫整合應用網、雨水下水道系統規劃原則檢討及http://wrb.kcg.gov.tw/loveriver/rebuild.aspx#2)
第二章. 短延時強降雨
經濟部水利署根據歷史淹水與雨量資料,訂出各鄉鎮的1、3、6、12及24小時累計降雨警戒值,在豪(大)雨來襲時,只要觀測降雨達到該鄉鎮其中一項警戒值就會發布一級警戒,而當雨量達到略低於警戒值10~60mm則發布二級警戒。 一級警戒定義為:發布淹水警戒之鄉(鎮、市、區)如持續降雨,其轄內易淹水村里及道路可能已經開始積淹水;二級警戒定義為:發布淹水警戒之鄉(鎮、市、區)如持續降雨,其轄內易淹水村里及道路可能在3小時內開始積淹水。而淹水警戒值準確性受降雨時空分布不均、雨量站密度、地形地物、河川排水及其當時水位高低、沿海潮位、排水流路阻塞等因素影響,可配合即時雨量觀測(如:QPESUMS)及當地降雨實況研判因應。 以高雄市楠梓區為例,當觀測到1小時降雨達到60mm或是3小時累計降雨達到120mm時,經濟部水利署即會發布淹水一級警戒,提醒住在楠梓區居民嚴防積淹水情形。 (資料來源:臺灣地區短延時強降雨事件氣候特性分析、中央氣象局網頁
https://www.agriharvest.tw/theme_data.php?theme=article&sub_theme=article&id=728 及 NCDR災害潛勢地圖網站) |
淹水燈號及警戒雨量站
(經濟部水利署防災資訊服務網http://fhy2.wra.gov.tw/fhy/Alert/Query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