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. 河川污染量削減
河川的污染來源包括天然以及人為等兩種,天然污染源係指暴雨逕流沖刷屋頂、街道、坡地、溝渠等所帶下的污泥或有機質;而人為污染源則來自人們各種活動及開發所產生者,主要可分為生活污水(包括洗衣水、廚房用水、衛浴用水等)、事業廢水(產品製作過程所產生的廢水)及畜牧廢水(豬、牛、雞、鴨等養殖場所排放之廢水)。
河川污染的來源及收集系統(資料來源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-水質保護網)
在執行河川污染量削減前,需先蒐集並調查河川相關的環境資料,並清查其污染來源及量化資料,針對不同的污染來源,分別研擬相應適用的策略,包括:污水下水道接管、現地處理、截流設施、事業稽查管制、污染源頭減量、污染總量管制及畜牧糞尿資源化等,各項設施及策略簡要介紹如下:
(一)污水下水道接管
將生活污水利用管線收集至污水處理廠處理的設施,這些設施叫做污水下水道。污水經過處理至符合環保標準後排放,可改善生活環境品質。
(二)現地處理設施
現地處理(On-site treatment)是在污水排放的附近將污水或排水就地處理,以免污水直接排入河川。常見種類包括人工濕地、礫間接觸、曝氣設施等。
(一)污水下水道接管
將生活污水利用管線收集至污水處理廠處理的設施,這些設施叫做污水下水道。污水經過處理至符合環保標準後排放,可改善生活環境品質。
(二)現地處理設施
現地處理(On-site treatment)是在污水排放的附近將污水或排水就地處理,以免污水直接排入河川。常見種類包括人工濕地、礫間接觸、曝氣設施等。
河川污染截流設施(資料來源:桃園縣自然水質淨化工程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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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水稽查儀器(資料來源:桃園縣自然水質淨化工程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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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截流設施
為降低河川水質污染程度,達到水質淨化目的,可藉由設置截流設施,將各站所截流的生活污水收集送到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,處理乾淨後的水再排放到河川中,能立即有效地改善家戶污水所造成的河川污染情形。 |
(四)事業稽查管制
為使事業所排放之廢水符合政府所規定之放流水標準,環保機關會不定期前往事業進行採樣或查核之動作,並對非法排放的廠商開罰,確認事業的廢水處理設施有按照規定正常操作。 |
(五)污染源頭減量
政府會持續的輔導事業應用整合,且預防的環境策略於製程、產品及服務中,例如:加強廠內減廢回收、廢水及廢液妥善分流處理等,以增加生態效益和減少對人類及環境的危害。
(六)污染總量管制
針對事業密集之特定水體,可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及第九條,增訂或加嚴轄內之放流水標準,研擬廢(污)水排放之總量管制方式,內容包括如劃定總量管制區、變更許可申請條件、調整定檢申報機制等。
(六)畜牧糞尿資源化
畜牧廢水除了透過三段式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外,目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也學習先進國家作法,推動畜牧糞尿須回歸到農田再利用或脫水、乾燥後焚化作為能源,即可減少畜牧污染排入河川,降低河川污染程度,使河川環境回復清淨,提升民眾生活環境品質。
政府會持續的輔導事業應用整合,且預防的環境策略於製程、產品及服務中,例如:加強廠內減廢回收、廢水及廢液妥善分流處理等,以增加生態效益和減少對人類及環境的危害。
(六)污染總量管制
針對事業密集之特定水體,可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及第九條,增訂或加嚴轄內之放流水標準,研擬廢(污)水排放之總量管制方式,內容包括如劃定總量管制區、變更許可申請條件、調整定檢申報機制等。
(六)畜牧糞尿資源化
畜牧廢水除了透過三段式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外,目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也學習先進國家作法,推動畜牧糞尿須回歸到農田再利用或脫水、乾燥後焚化作為能源,即可減少畜牧污染排入河川,降低河川污染程度,使河川環境回復清淨,提升民眾生活環境品質。
第四章. 水環境巡守隊
水環境巡守是邀請民眾參與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具體作為,落實河川巡守政策。
民國89年7月13日高雄旗山溪廢液非法傾到污染事件,產生刺鼻惡臭味,也使附近雜草及魚蝦大量死亡,且因污染擴及水源區,影響整個大高雄地區自來水供應不足,連續停水5天,為維護民眾飲用水安全,當時高高屏三縣市召開首長會報,共同研議成立「高高屏三縣市河川自衛隊」,進行水環境巡守工作,加強高屏溪流域沿岸調查,成為臺灣最早的水環境巡守隊。
河川自衛隊的成立,喚醒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熱情與氣氛。水環境巡守隊如雨後春筍般,於南部各縣市紛紛成立。有鑑於民眾對水環境保護的重視度逐步提升。為宣示改善河川污染狀況的決心,提升參與民眾的信心,環保署於91年宣布為「河川污染整治年」,透過各項計畫辦理全面性的河川整治及污染防治工程,並建立起民眾通報污染標準流程:當民眾發現水環境污染或疑似廢水排放之情形,即可立即透過各地環保局專線進行通報;由環保單位主動與民眾聯繫,合作進行蒐證舉發及督導改善工作,對於遏止流域污染或廢液偷排情事,有顯著的成效。
整體水環境(包括河川、溪、水庫、河岸、湖泊、海洋等)皆需仰賴全民力量共同守護,自此環保署開始結合各地民眾、社區、學校、民間團體參與水環境保護工作,推動各縣市皆成立水環境巡守隊。
民國89年7月13日高雄旗山溪廢液非法傾到污染事件,產生刺鼻惡臭味,也使附近雜草及魚蝦大量死亡,且因污染擴及水源區,影響整個大高雄地區自來水供應不足,連續停水5天,為維護民眾飲用水安全,當時高高屏三縣市召開首長會報,共同研議成立「高高屏三縣市河川自衛隊」,進行水環境巡守工作,加強高屏溪流域沿岸調查,成為臺灣最早的水環境巡守隊。
河川自衛隊的成立,喚醒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熱情與氣氛。水環境巡守隊如雨後春筍般,於南部各縣市紛紛成立。有鑑於民眾對水環境保護的重視度逐步提升。為宣示改善河川污染狀況的決心,提升參與民眾的信心,環保署於91年宣布為「河川污染整治年」,透過各項計畫辦理全面性的河川整治及污染防治工程,並建立起民眾通報污染標準流程:當民眾發現水環境污染或疑似廢水排放之情形,即可立即透過各地環保局專線進行通報;由環保單位主動與民眾聯繫,合作進行蒐證舉發及督導改善工作,對於遏止流域污染或廢液偷排情事,有顯著的成效。
整體水環境(包括河川、溪、水庫、河岸、湖泊、海洋等)皆需仰賴全民力量共同守護,自此環保署開始結合各地民眾、社區、學校、民間團體參與水環境保護工作,推動各縣市皆成立水環境巡守隊。
水環境巡守隊於臺灣各流域分布圖(資料來源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-水質保護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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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94年起陸續於全國各縣市舉辦「水環境守護」系列活動,透過守護水環境活動,使民眾重新體驗河川的美好環境,活動以培育水環境保育種子為目標,帶領民眾實地體驗水環境風情,介紹河川流域的歴史與傳承,探索流域監測站的河系地圖,介紹守護水環境的方式,並實地拜訪親水廊道,親身體現水環境文化,觀察河系的污染來源。另外,分享水環境巡守的經驗與技巧,交換檢舉不法排放廢污水或廢棄物的心得,聯繫巡守隊員的感情。
為突顯各巡守隊在地特色,以吸引民眾參與水環境巡守工作,環保署也透過普查及平時訪談之過程,蒐集各巡守區域的人文歷史及自然景觀之資料,以一巡守隊一特色為主題,協助製作屬於各巡守隊的故事,透過水環境保育網,將巡守的故事以部落格日誌書寫的形式發表,讓全國民眾共同認識巡守隊。另外,在組織制度上,提供隊員完善訓練及福利補助,環保署也積極辦理巡守隊員「義工轉志工」作業,以志願服務法為基礎,協同各縣市辦理10小時基本訓練及12小時特殊訓練。 在多管齊下的推動下,水環境巡守隊由地方組織逐漸發展至全民參與,至今全國已有384隊巡守隊,隊員人數高達10,006人,大家齊心共同為水環境守護盡一份心力。 (資料來源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-水質保護網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