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. 曹公圳的由來
「曹公」,這個對居住在鳳山人來說絕不陌生,當你到了鳳山,你可以見到曹公路、曹公廟、曹公里、曹公國小乃至於曹公圳等,都是冠上「曹公」,地方鄉里耳熟能詳的地名與景點,但是曹公到底是誰,為何又能在鳳山留下如此多的事蹟呢?
曹公舊新圳概圖(圖片來源:城市古圳道探秘-北高雄曹公新圳的前世與今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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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謹,原名瑾,字懷璞,後改為謹,字改為懷樸,號定庵,清河南省懷慶府河內縣人(今名沁陽市)。曾任直隸、福建、臺灣等地知縣,在擔任臺灣府鳳山縣知縣任內,時值嘉義和鳳山地區一百多里發生大旱災;他以一介知縣,初來到一處完全陌生的災荒地區,為解決民眾所苦,立即投入救災工作。在幕僚林樹梅規劃及建議下,遂決心開鑿水圳,引下淡水溪(即今日高屏溪)之水灌溉鳳山平原,從此終於使得鳳山地區原本的看天田,轉變成為適合耕作的允水田,一躍成為南臺灣的米糧重要產地。
知府熊一本獲悉此事後,為了嘉勉曹謹的賢能,加上地方百姓感念恩德為其請命,遂將水圳命名為「曹公圳」,以紀念他的功勞,並親自撰文「曹公圳記」。之後,道光20年(西元1840年),鳳山地區再次發生大旱,此時的曹謹已陞任淡水同知,但他仍命鄭蘭生與鄭宣治開鑿新的水道,共計46條,一般稱之為「曹公新圳」;自此,曹公圳發揮更大效益。由於兩水圳灌溉範圍都遍及五個里,所以又稱「五里圳」。舊圳就稱五里舊圳,新圳則稱五里新圳,兩者通稱為「曹公圳」。
(資料來源:飲水思源曹謹與曹公圳的故事http://class.dgps.kh.edu.tw/tjtkc/index.htm、維基百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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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. 曹公圳的發展歷史
瑠公圳、八堡圳及曹公圳是清代臺灣三大水利工程,其中又以曹公圳是唯一由官方主導開鑿的水利系統,且在當時是臺灣南部灌溉面積最大的水圳,對南臺灣的發展影響最為深遠。
曹公圳建於道光十七年(西元1837年),鳳山知縣曹謹體察地方民生之困,農務苦於看天下雨不穩定,於是乎極力倡導興築水圳,於是在其任內,共修築達90條圳路,灌溉區域遍及鳳山平原各地。尤其在清代,官方並不積極經營地方水利事業,因此曹公圳在當時可謂特例。若無曹謹鼓勵眾田主分攤經費合築,在沒有強力業戶積極投資水利工程的鳳山平原,恐怕仍難有大規模的水利系統可造福鄉里。 |
曹公祠及曹公圳入水口(圖片來源:南臺文化季刊http://formosanes.blogspot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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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公舊圳從小竹上里九曲堂的下淡水溪(現今的高屏溪)河床口築一大草埤,作為儲水池之用,依照地形高低設計各段圳道,圳路計達44條,灌溉區域約2,549甲,遍及小竹上里、小竹下里、大竹里、鳳山上里、鳳山下里等五里,位置大約於現今的鳳山區、高雄市區南半部。
而新圳的開築,因道光21年(西元1844年)又逢大旱,田野秧苗枯死,曹知縣乃命歲貢生鄭蘭生、附生鄭宣治,請各地主一同出資築建新圳,再由地方協議,允准徵收賦課,是為新圳築建的原由。新圳計有46條,灌溉區域達2,033甲,遍及赤山里、觀音外里、半屏里、興隆外里、興隆內里,大致相當於大樹區、鳥松區、仁武區、大社區、高雄市北部等區域。因為兩圳流域灌溉範圍都是五個里,故曹公新舊兩圳又名為五里圳。 |
曹公圳圳路所及,連結各地原來的埤塘以填充下游圳路的水源,因設有控制水量的水門控管各河道的給水,才能使沿自高屏溪的圳道流水不絕。而兩圳開鑿的費用,舊圳是向地主徵收,不足部分由鄰里首長甲首補助,而新圳則是以田畝大小計算徵收,圳路修理維護費用則由兩圳平均負擔。因為水圳、埤塘與農田的相互連結,平時共同分擔修建維護費用,使得整個平原的農業生產形成了利害相關的共同體。而水圳提供穩定的灌溉水源,使得農田可以變成一年二獲,不僅讓鳳山平原的農業產值大增,也是平原上除了行政區劃分之外,有益地域整合的強力組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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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日治時期後的臺灣,各地的水圳經過殖民政府頒布一系列的管理法令,由傳統地方性的組織逐漸調整為區域性的水利組合。全島水利管理的同質性逐步提升,由國家機器介入地方性的水資源分配與運用,因此曹公圳管理的組織生態自然與以往大不相同。
日治時期曹公圳舊圳頭(圖片來源:維基百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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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日本殖民政府完成對臺灣河川的調查與研究後,便立即著手各項水利工程的管理。例如:明治34年(西元1904年)頒布的公共埤圳規則便將有關公眾厲害關係的水利設施,指定為公共埤圳,需由政府來監督及管理,這樣才能發揮有利公眾與增加生產之水利效益,並得以收水租。
此一「官督民辦」型態與清代自行管理方式大為不同。又如大正10年(西元1921年)公布的臺灣水利組合令,公共埤圳與官設埤圳成為統一性的組合,其目的已不再侷限於灌溉用途,另外還加上防治水患的功能。在此一階段原曹公圳水利系統已併入高雄州的水利組合,也完成大寮引水工程,糖廠也進行九曲堂大型抽水灌溉工程。而水利組織的主管機關首長也改由國家指派,並可收水租,相關制度益趨完備。 |
日本殖民臺灣才30年不到,民間所握有的水利資源,便已逐漸轉移到國家管理的機制。水利經營集權化的影響,對地方用水而言,圳水仍是一切民生事業的基礎,管理系統的基層人員仍具備地方性,可是組織所依循的法令規章卻早已經去地方化。對比現在水利會與國家管理部門「看似密切、實則疏遠」之關係,其實由來已久。
(資料來源:臺灣濕地雜誌(62)話曹公圳建築與運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