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. 水土保持
水土保持是指防治水土流失、保護、改良與合理利用山區、丘陵區與風沙區水土資源,維護與提高土地生產力,以利充分發揮水土資源的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,建立良好生態環境的綜合性科學技術。
《水土保持法》第一條第一項開宗明義說明臺灣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的4大重點為:(一)保育水土資源、(二)涵養水源、(三)減免災害、(四)促進土地合理利用等,而其最終在增進人民福祉,亦即永續發展為目的。此4大重點可歸納為3大內容:
(一)保育(conservation):
集水區永續經營是在保育自然資源,同時復育人為干擾或遭受天然災害的自然環境,即使在土地開發利用下,亦不致於加速水土流失,以達到永續經營之目的。
(二)減災(mitigation):
水土災害防治目的在於保水與定土,其中又以安定土砂為防治災害重點,期使表層土壤免受重力、風及水之侵蝕,減緩深層土體受地下水及地震影響而滑動。使地表營造較安定的自然環境,有利於植生入侵、土體安定與生態繁衍,進而改變裸露環境成為蒼鬱之綠色景觀。
(三)利用(utilization):
土地合理利用基於經濟與安全之考量,理應依土地的自然環境條件,予以適當分級,並就各級土地之容許開發特性,擬定合理之開發準則,以便在人為能力範圍內達成水土資源保育及土地永續利用。
《水土保持法》第一條第一項開宗明義說明臺灣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的4大重點為:(一)保育水土資源、(二)涵養水源、(三)減免災害、(四)促進土地合理利用等,而其最終在增進人民福祉,亦即永續發展為目的。此4大重點可歸納為3大內容:
(一)保育(conservation):
集水區永續經營是在保育自然資源,同時復育人為干擾或遭受天然災害的自然環境,即使在土地開發利用下,亦不致於加速水土流失,以達到永續經營之目的。
(二)減災(mitigation):
水土災害防治目的在於保水與定土,其中又以安定土砂為防治災害重點,期使表層土壤免受重力、風及水之侵蝕,減緩深層土體受地下水及地震影響而滑動。使地表營造較安定的自然環境,有利於植生入侵、土體安定與生態繁衍,進而改變裸露環境成為蒼鬱之綠色景觀。
(三)利用(utilization):
土地合理利用基於經濟與安全之考量,理應依土地的自然環境條件,予以適當分級,並就各級土地之容許開發特性,擬定合理之開發準則,以便在人為能力範圍內達成水土資源保育及土地永續利用。
(資料來源:水土保持手冊2017年修訂版講習會)
第二章. 土石流
南投縣水里鄉上安村、郡坑村,土石流於溪谷出口形成扇狀堆積
(圖片及資料來源:土石流防災資訊網https://246.swcb.gov.tw/Info/Debris_Introduction)
(圖片及資料來源:土石流防災資訊網https://246.swcb.gov.tw/Info/Debris_Introduction)
(二)土石流特徵
1、流動速度快、泥砂濃度高、沖蝕力強、衝擊力大。
2、土石流表面流動速度快,而土石流下面流動速度較慢。
3、土石流之流動速度受到所含有土石的粒徑大小、土石顆粒和泥水比例的多少及溪谷坡度所影響。礫石型土石流流速約3~10m/s,而泥流型土石流則約為2~20m/s。
4、土石流的前端隆起、流量大,多為集中的巨大石礫,後續的水流則多為泥流。
5、土石流中石礫的分布多為大石頭在上、小石頭在下。
6、由於溪谷出口的坡度緩且寬度大,能有效降低土石流的流動速度,因此土石流常在此形成扇狀堆積。
1、流動速度快、泥砂濃度高、沖蝕力強、衝擊力大。
2、土石流表面流動速度快,而土石流下面流動速度較慢。
3、土石流之流動速度受到所含有土石的粒徑大小、土石顆粒和泥水比例的多少及溪谷坡度所影響。礫石型土石流流速約3~10m/s,而泥流型土石流則約為2~20m/s。
4、土石流的前端隆起、流量大,多為集中的巨大石礫,後續的水流則多為泥流。
5、土石流中石礫的分布多為大石頭在上、小石頭在下。
6、由於溪谷出口的坡度緩且寬度大,能有效降低土石流的流動速度,因此土石流常在此形成扇狀堆積。
(三)土石流發生原因
土石流發生原因主要有以下3項:
1、豐富的堆積物:足夠的鬆散土砂提供土石流中所需的固態物質。
2、充分之水分:充分之水分能降低土石流中土砂之間的摩擦力,是很好的潤滑劑,能夠幫助固態物質流動。
3、足夠的坡度:足夠大的斜面坡度讓土石流有流動的動力,使土石流能克服土石的摩擦力後繼續向低處流動。
土石流發生原因主要有以下3項:
1、豐富的堆積物:足夠的鬆散土砂提供土石流中所需的固態物質。
2、充分之水分:充分之水分能降低土石流中土砂之間的摩擦力,是很好的潤滑劑,能夠幫助固態物質流動。
3、足夠的坡度:足夠大的斜面坡度讓土石流有流動的動力,使土石流能克服土石的摩擦力後繼續向低處流動。
第三章. 土石流災害型態及應變對策
土石流發生不等於土石流災害,土石流為一種「自然現象」,但若因發生土石流時,導致人命傷亡,建築物、橋梁、公共建設毀損,造成生命或財產損失,才可稱為「土石流災害」。
(一)常見土石流災害之型態如下所述:
(一)常見土石流災害之型態如下所述:
1、淤埋:常發生在陡坡或峭壁上,為坡面上的岩土體受重力作用以自由落體、彈跳等方式落下的災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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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沖刷:大都發生在下游沖積扇地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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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各型態土石流災害之應變對策
(圖片及資料來源:土石流防災資訊網https://246.swcb.gov.tw/V2016/Info/Debris_Disaster)